(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3日電)為使投信業落實管理責任,金管會提出10項治理措施,分2階段上路,其中第2階段預計明年6月底實施,將規範負責人兼職行為,並要求一定資產規模的投信事業設置類似獨董角色的非利害關係董事,目前預估國泰、元大等7家投信公司適用;另也會新訂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規範重大事件應對外公開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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